党员发展程序 1、申请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 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党支部
3、对积极分子进行培养和考察 党支部
4、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 党支部
5、召开群众座谈会 党支部
6、确定发展对象 党支部
7、政审 党支部
8、发展对象个人材料立卷(具体要求附后) 9、材料预审 党委组织部
10、对发展对象进行公示 党支部
11、填写《入党志愿书》 12、召开支部党员大会 党支部
13、上级组织指派专人与发展对象谈话
14、党委组织部审批 15、与预备党员谈话
16、入党宣誓 17、预备期的培养考察 党支部
18、到期提出转正申请 申请人
19、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转正 20、党委组织部审批
发展预备党员必需材料 1、入党申请书; 2、《入党志愿书》 3、党校结业证书复印件; 4、团支部推优表格(发展教师党员可不填); 5、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确定入党介绍人和培养人); 6、思想汇报若干(原则上递交入党申请书起,每季度一篇); 7、自传; 8、政审材料;(寄送函调信) 在开政审信的时候所需的材料:培养对象的父母姓名以及父母单位全称,若父母下岗或务农则写居委会名称或村的村委会名称。 注意:对方党组织的回信需要单独填写一张纸,如果仅在函调信的回执上写上“无政历问题”,打上公章,为不合格需重新填写。 9、群众座谈会记录
10、支部综合政审材料(主要叙述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表现及支部对其入党的基本意见) 11、《公示情况登记表》
预备党员转正必需材料 13、 转正申请书; 14、 预备党员培养考察写实表; 15、《公示情况登记表》。 |